發(fā)布時間:2024-10-17
餐飲企業(yè)是使用液化石油氣的重點場所,因此,加強液化氣罐安全檢查刻不容緩。
餐飲場所使用液化氣罐,需滿足以下要求:
(1)應當使用取得燃氣經(jīng)營許可證的供應企業(yè)提供的合格鋼瓶,不得使用判廢、超期未檢和標記不符合規(guī)定的鋼瓶。
(2)高層建筑內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。
(3)存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時,應當設置專用氣瓶間。存瓶總重量小于420千克時,氣瓶間可以設置在與用氣建筑相鄰的單層專用房間內。存瓶總重量大于420千克時,氣瓶間應當為與其他民用建筑間距不小于10米的獨立建筑。
(4)氣瓶間高度應當不低于2.2米,內部須加裝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,且不得有暖氣溝、地漏及其他地下構筑物;外部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;應當使用防爆型照明等電氣設備,電器開關設置在室外。
(5)氣相瓶和氣液兩相瓶必須專瓶專用,使用和備用鋼瓶應當分開放置或者用防火墻隔開。
(6)放置鋼瓶、燃具和用戶設備的房間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;同一房間內不得同時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其他明火。
(7)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正常使用期限為5年,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為3年,到期應當立即更換并記錄。
(8)鋼瓶供應多臺液化石油氣灶具的,應當采用硬管連接,并將用氣設備固定。鋼瓶與單臺液化石油氣灶具連接應使用不銹鋼波紋管。
(9)每次購氣時必須留存購氣憑證,并在購氣憑證上詳細登記供氣企業(yè)、送氣企業(yè)名稱,配送車輛牌照,氣瓶注冊登記鋼印代碼等信息。
餐飲場所用氣安全解決方案
新《安全生產(chǎn)法》第三十六條明確規(guī)定:餐飲等行業(yè)的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單位使用燃氣的,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,并保障其正常使用。
馳誠電氣新國標可燃氣體探測器,可實時檢測可燃氣體泄漏濃度,并及時預警。
近年來,液化石油氣引發(fā)的火災、爆炸事故頻出,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。一系列安全法規(guī)的出臺實施以及燃氣安全整治活動的重拳落下,給燃氣行業(yè)提供了有法可依、及時預防的通道??扇細怏w報警裝置,通過實時監(jiān)測、及時預警,實現(xiàn)了事故早預警、早發(fā)現(xiàn)、早整治,打造安全用氣新屏障!